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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發(fā)布2019年第3號應對重污染天氣調度令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郜蓉 2019年01月17日 06:30

  本報訊 1月16日晚,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發(fā)布消息,1月17日至19日我省可能出現一次中至重度污染過程,因此發(fā)布今年第3號應對重污染天氣調度令,要求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呂梁、臨汾、運城、朔州、忻州等市積極應對,提前采取措施,有效減輕重污染天氣影響。

  根據省環(huán)境監(jiān)測中心站與中國環(huán)境監(jiān)測總站、省氣象局相關部門會商預測,1月17日至19日我省可能出現一次中至重度污染過程,主要影響范圍包括臨汾、運城、晉城、太原、陽泉、忻州、朔州、晉中、長治、呂梁等城市,其中18日至19日凌晨污染最重,臨汾、運城短時可能出現嚴重污染, PM2.5小時濃度峰值最高可能達到250至300微克/立方米。1月19日夜間,受西北冷空氣作用,擴散條件轉好,區(qū)域空氣質量自北向南逐步改善。按照《山西省應對重污染天氣調度令實施辦法(試行)》要求,對各市重污染天氣應對提出相應的要求。

  我省要求,各市要加強重污染天氣會商研判,按照預測的峰值濃度,及時啟動預警。已經啟動預警的市,要繼續(xù)保持或根據空氣質量預測情況,升級預警級別。同時,各市要強化監(jiān)督檢查,確保各項應急減排措施落實到位,對不按規(guī)定執(zhí)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的排污單位,要依法查處。

(責編: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