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15日電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六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2019年3月15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xí)近平
2019年3月15日
(責(zé)編:馬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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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二十六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于2019年3月15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習(xí)近平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