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當前的位置 : 太原新聞網(太原日報報業(yè)集團) >> 今日聚焦

尾隨他人逃票 太原南站:嚴重失信,限制購票180天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李濤 項國 2019年04月20日 07:22

  本報訊 昨日,記者從太原南站獲悉,近日一名男子因通過尾隨其他旅客蒙混進站,逃票上車,被太原南站和鐵路公安派出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國鐵路總公司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購買車票管理辦法》相關規(guī)定,進行了行政處罰,并實施限制購票180天的懲戒。

  根據鐵路公安部門調取視頻監(jiān)控顯示:2019年3月30日上午9時06分,該男子在太原南站進站口的多個驗票口前徘徊觀察等待后,采取假刷身份證的方式,尾隨其他旅客,通過閘機,蒙混進站,被車站工作人員及時發(fā)現(xiàn)并勸離。但該男子卻再次趁進站口客流增大,車站工作人員忙碌的時候,緊貼其他旅客從人臉識別閘機口混進候車大廳。隨后該男子又故伎重施,再次通過假刷身份證,尾隨其他旅客的方法,從候車室檢票閘機口進站上車,被檢票口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并制止。據了解,該男子這種行為已嚴重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有違社會公德。

  太原南站客運科科長趙志軍表示,根據《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購買車票管理辦法》第六條規(guī)定,如有下列情況的,將給予限制購票的懲戒:一是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及鐵路安全、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的,二是在動車組列車上吸煙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煙區(qū)域吸煙的,三是查處的倒賣車票、制販假票的,四是冒用優(yōu)惠(待)身份證件、使用偽造或無效優(yōu)惠(待)身份證件購票乘車的,五是持偽造、過期等無效車票或冒用掛失補車票乘車的,六是無票乘車、越站(席)乘車且拒不補票的,七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應予以行政處罰的。

(責編:楊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