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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被查長期不處理 交警喊你快處理 否則駕照要吊銷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張晉峰 2019年12月09日 07:03

  12月7日,交警杏花嶺大隊通報了因飲酒被查處后,長期不到交警隊處理違法的6名駕駛?cè)说男畔?,敦促這6名駕駛?cè)吮M快到交警杏花嶺大隊處理違法,否則將被吊銷駕照。

  自2018年11月以來,有44名因飲酒后駕駛被杏花嶺大隊查處并被扣留駕駛證的駕駛?cè)耍L期未到杏花嶺大隊接受處理。今年11月,杏花嶺大隊民警分批次對這些駕駛?cè)诉M行了電話通知,截至12月7日,44人中的38人已到交警隊接受了處理,但仍有6人因電話變更等原因,無法聯(lián)系。這6名駕駛?cè)朔謩e是,身份證尾號為2710的武某、6519的柳某、791X的楊某、1338的張某、1711的楊某某和3238的樊某。杏花嶺大隊敦促這6名駕駛?cè)?,盡快到大隊接受處理,否者將按照相關(guān)法規(guī),吊銷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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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相關(guān)法律規(guī)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要被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照6個月。駕照暫扣期間仍然駕車上路的,一旦被查獲,將被視作無證駕駛受到罰款和行政拘留的處罰。 《交法》第一百一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無正當理由逾期未接受處理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責編:馬騰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