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省交通運輸廳發(fā)布通知,各級交通運輸部門要切實做好疫情期間道路運輸車輛技術保障和車輛年審,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采取臨時延期措施。
在疫情防控期間我省采取以下臨時政策措施:對道路運輸車輛年審時間到期但因疫情原因暫時無法審驗或不具備相關審驗條件的,允許其年審周期自動向后延續(xù)至疫情結(jié)束之后45天。
疫情期間,不對未開展技術等級評定、車輛年審逾期或到期未審驗的道路運輸車輛進行處罰。
另外,對未開展車輛年審的道路運輸車輛,各市交通運輸部門要督促相關道路運輸經(jīng)營者按照規(guī)定及時做好車輛維護,特別要做好涉及車輛燈光、專向、制動、輪胎等安全系統(tǒng)和部件的性能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和車輛行駛安全。
(責編:田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