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為依法嚴厲打擊涉新冠肺炎疫情的刑事犯罪,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省檢察院、省高級人民法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聯(lián)合出臺《關于疫情防控期間依法、規(guī)范、穩(wěn)妥辦理刑事案件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明確了疫情防控期間辦理刑事案件的總體要求,即提高政治站位,增強大局意識;加大打擊力度,履職務求實效;健全協(xié)調機制,形成打擊合力;研判防控形勢,優(yōu)化辦案程序。
《意見》要求突出打擊重點,加強涉疫情刑事案件辦理工作。對于在全國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間,實施涉疫情刑事犯罪的,要體現從嚴的政策要求,依法從重處罰,對十類涉疫情犯罪依法從嚴懲治。同時,規(guī)范協(xié)同配合工作機制,穩(wěn)妥高效辦理刑事案件;建立信息實時通報機制、涉疫情刑事案件內部報備機制、涉疫情案件掛牌督辦機制、宣傳協(xié)同機制、典型案例發(fā)布機制,健全提前介入偵查機制、案件會商機制;加強銜接配合,確保刑事訴訟順利進行。
疫情防控期間,相關部門將增強防范意識,采取科學措施,有效保障辦案人員、訴訟參與人生命健康。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獲得辯護的權利,依法保障辯護律師閱卷的權利,為辯護律師提供會見便利。加快輕罪案件辦理,加強電子卷宗移送工作,規(guī)范開展遠程視頻開庭,開展社區(qū)矯正的調查評估,采取便捷方式宣判、送達和執(zhí)行,注重非羈押措施和非監(jiān)禁刑的適用。
根據《意見》,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要加強視頻技術對接工作,確保不同部門、不同場所、不同人員之間的信息、視頻信號暢通,保障視頻辦案工作有序的開展;加強信息化技術的應用推廣,提升辦案人員應用信息化平臺的能力和水平;加強協(xié)作配合和溝通聯(lián)絡,共同研究解決實踐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刑事案件正常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