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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張電子煙罰單的積極意義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黃齊超 2020年07月23日 17:17

  一個“禁煙標識”有多貴?2000元!7月21日,深圳首次對電子煙實體店開出全國“第一罰”,深圳一家電子煙實體店因未依法張貼相關(guān)標識,被罰款2000元,創(chuàng)下全國首例。(《羊城晚報》7月22日)

  電子煙并非沒有危害,它與普通香煙一樣有害,甚至比香煙更具危害性。但是,把電子煙納入控煙范疇,以及商家為電子煙張貼警示標識,并沒有達成共識。7月21日,深圳對電子煙實體店開出全國第一張罰單,筆者認為,這張罰單具有多重意義。

  首先,深圳既然把電子煙納入了控煙范疇,就應當有具體的監(jiān)管措施,讓公眾看到具體的行動。首張罰單,即是向違規(guī)銷售電子煙的實體商家亮劍。商家何處違規(guī)呢?依據(jù)法規(guī):店鋪內(nèi)應張貼“禁止吸煙”和“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標識;而且,還要有“吸電子煙有害健康”的警示語。這家店鋪沒有做到,應該處罰。

  其次,深圳這張罰單,就像是拋磚引玉,有著積極的激勵效應。眾所周知,在控煙方面,特別是涉及到電子煙的管控,深圳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F(xiàn)如今,雖然大家對電子煙的危害不再陌生,對將電子煙納入香煙管控的緊迫感也心知肚明,但多數(shù)地方政府還沒有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疇,更沒處罰措施。我們希望深圳的這張罰單,能帶動各地迅速對電子煙加強管控。

  第三,為什么要對電子煙銷售的實體商家處罰呢?這是因為商家沒有按規(guī)定銷售電子煙,所以收到了罰單。這條新聞所折射出的信息,無疑也是對電子煙危害健康的再普及。所以,在筆者看來,深圳開出的全國第一張電子煙罰單,既懲罰了違規(guī)商家,激勵了其他省市加快管控電子煙進程;同時,也對電子煙“有害健康”的理念再次宣傳,讓公眾遠離電子煙危險。 吸煙有害健康,公共場所禁煙,室內(nèi)有限控煙,張貼警示標語,不向未成年人售煙等等,所有對香煙的管控措施,電子煙都概莫能外。同時,我們期待著在管控電子煙的行動上,全國同步一盤棋,期待著各地電子煙商家違規(guī)“第一例罰單”接踵而至。

(責編:張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