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尚某幫同學代購物品時,因發(fā)生付款糾紛,伙同他人將對方打傷。4月23日,萬柏林區(qū)檢察院通報,該院審查決定對尚某等12人擬作相對不起訴,并入校舉行公開聽證會、開展法治教育講座,增強全校師生的法治意識。
尚某是我省一專科院校的在校生,建了一個幫同學代購物品的“跑腿群”。2020年9月的一天,尚某幫一名同學買了一些東西,因其沒有先付款,雙方發(fā)生了爭執(zhí)。當晚,尚某和同校的11名伙伴找到對方,雙方再次爭吵,尚某等人隨即動了手,導致對方一處輕傷二級、三處輕微傷。事后,尚某等12人因涉嫌尋釁滋事被移送萬柏林區(qū)檢察院審查起訴。
辦案檢察官審查發(fā)現(xiàn),案發(fā)后,尚某等12人真誠悔罪、認罪認罰,保證不再觸犯法律,并對受害人進行賠償取得了諒解,具有法定從輕情節(jié)。同時,為了給這12名學生一個改過自新、糾正人生軌跡的機會,該院對他們擬作不起訴決定。
為接受社會監(jiān)督,體現(xiàn)公平、公正、公開,提升檢察機關的司法公信力,該院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公安機關辦案民警和學校輔導員,在尚某等人所在的學校召開公開聽證會。檢察官詳細介紹了案件的訴訟過程、基本情況、法律適用及擬作不起訴處理的理由,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偵查人員講述了相關意見,各聽證員經(jīng)過集中評議,最終同意檢察機關的處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