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今后,交通違法不僅要面臨交警處罰,還有可能影響自己的交通信用。為持續(xù)優(yōu)化省城道路交通環(huán)境,加快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確保市委決策部署落地見效,7月24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起草了《太原市交通違法行為聯(lián)合懲戒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如有意見,可通過電話和郵箱提出。電話:0351-6939830,郵箱:2704241687@qq.com。
交通失信等級分四種
太原市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處罰外,根據(jù)其社會危害性和累計違法次數(shù),采用累積積分的方式計算交通失信分值,進行失信等級評價和分庫管理。交通信用累積記分周期以自然年計算。根據(jù)累積記分的分值,計算交通失信等級。交通失信等級分為一般交通失信、較重交通失信、嚴重交通失信、特別嚴重交通失信行為四種。
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記分
交通失信記分方式分為遞進式和累加式兩種。對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年內的同一交通違法行為采用遞進式記分方式,除此之外則采用累加式記分方式。行為人存在多種交通違法行為的,應當按照前款規(guī)定分別記分,合并計算。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通過路口或者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的;不按照交通信號通行的等12種情形,一次記2分,對一年內多次違反下列同一行為的,采用遞進式記分方式,即:第一次記2分,第二次記3分、第三次記4分……以此類推,記分相加之和為交通失信分值。
此外,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一年內被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累計達10次的,記10分,其次每增加1次,記2分。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一次記10分。
機動車駕駛人這樣記分
機動車駕駛人一年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記10分: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的;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一個記分周期內被記滿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因危險駕駛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拘役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負主要以上責任的;駕駛證被依法暫扣或吊銷后,在規(guī)定不準駕駛機動車的期間內駕駛機動車的……機動車駕駛人、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一次記40分。
機動車一年內有10次以上被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記錄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或管理人記5分,其次每增加1起記2分。
交通失信如何罰
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各級文明辦、公安、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交通運輸、銀行、保險公司等相關部門、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將文明交通信用與職業(yè)準入、個人信貸、車輛保險、評優(yōu)評先等掛鉤,及時查詢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文明交通信用記錄,對交通違法行為人實施相應懲戒。
對一般失信人員,交警將予以提醒、教育,并督促改正;對交通失信分值達到25分以上的行為人同時進行短信預警;對較重失信人員,交警將向其所在單位或社區(qū)推送信息,由單位或社區(qū)進行教育懲戒;對嚴重失信人員,將每月向媒體推送一定比例的人員名單,進行曝光;對特別嚴重失信人員,交警將推送至太原市發(fā)改委,由發(fā)改委通過市級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布。
銀行在審批發(fā)放個人貸款時,對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申請人,可以作為限制貸款的重要參考依據(jù)。保險公司在承保機動車保險時,對有較重或嚴重交通失信記錄的機動車所有人,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適當上浮保險費率。
交通失信記錄可修復
征求意見稿中指出,失信等級累積記分周期,是指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以公歷計算的一個自然年度。一般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1年;較重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2年;嚴重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3年;特別嚴重交通失信記錄,有效期5年。交通失信記錄期滿系統(tǒng)自動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