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招生入學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也是人民群眾高度關注的民生熱點。3月19日,省教育廳印發(fā)《關于做好2020年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對于其中家長們關心的問題,省教育廳進行了相關政策解讀。
問:義務教育學校2020年的招生政策主要有哪些變化?
答:《通知》與2019年招生文件相比,2020年招生政策主要變化集中體現在“嚴格規(guī)范民辦中小學校招生范圍”“嚴格規(guī)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程序”。
明確提出民辦中小學招生納入審批地統(tǒng)一管理,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縣級行政區(qū)域內。
明確市或縣建立統(tǒng)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入學報名平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員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搖號、隨機錄取。
明確隨機派位由市或縣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派位搖出序號,按序號錄取,對因未報到產生的學位空缺,按序號遞補錄取。
問: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成績、競賽成績或證書證明能否作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依據?
答:《通知》明確,嚴格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入學,義務教育學校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
問:這個政策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控輟保學做了哪些要求?
答:為做好控輟保學,切實防范失學輟學現象的發(fā)生,《通知》明確要求,層層落實控輟保學責任,做好失學輟學書面報告、聯(lián)控聯(lián)保和勸返復學工作。需要重申的是,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的義務教育是指國家統(tǒng)一實施的義務教育。不得以在家學習或參加社會培訓機構的“國學班”“私塾”“讀經班”等形式,替代國家統(tǒng)一實施的義務教育。
問:《通知》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范圍是怎么規(guī)定的?
答: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原則上在所在地縣級行政區(qū)域內招生。所在地縣級行政區(qū)域內報名人數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不得跨縣域招生;未超過的且確需跨縣域招生的,必須經審批地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書面批準,且不得跨市域招生。
問:《通知》對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方式做了哪些規(guī)定?
答:小學入學按劃定的片區(qū)實行登記入學。初中入學一般采取登記或對口直升方式,教育資源不夠均衡的地方,穩(wěn)妥實施多校劃片,采取隨機派位方式入學。
問:《通知》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程序做了哪些規(guī)定?怎么錄???
答: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注冊入學;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全部實行電腦搖號錄取,依搖號隨機產生的錄取序號一次性錄足。
問:如有學生未報到產生民辦學校招生計劃缺額,空余缺額如何解決?
答:如有學生未報到產生招生計劃缺額,按搖號序號依次遞補錄取。
問:如何保障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工作公開透明、公正實施?
答:為保證隨機派位公平公開,《通知》明確規(guī)定,各市或縣(市、區(qū))要建立統(tǒng)一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信息化管理平臺。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工作結束后,由市級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公布報名情況。報名搖號由市或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組織,不得委托民辦學校自行組織。電腦搖號派位要全程錄像,邀請公證機構人員、紀檢監(jiān)察人員、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新聞媒體代表和學生家長代表全程監(jiān)督。
問:參加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隨機派位但未被錄取的學生怎么辦?
答:民辦搖號和公辦學校首次錄取結果出來后,對于未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回到公辦學校錄取體系,根據各公辦學校剩余學位情況依照公辦錄取規(guī)則進行二次錄取,確保未被民辦學校錄取學生能在公辦學校入學,防止學生輟學。
問: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可以自行組織招生報名嗎?
答:不允許。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允許自行組織招生報名或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問:民辦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其小學部學生能直升其初中部嗎?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或十二年一貫制)其小學部和初中部學額不對等時怎么錄???
答:《通知》規(guī)定,在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連續(xù)就讀滿六年且有本校學籍的應屆小學生可直升本校初中。九年一貫制(或十二年一貫制)學校小學畢業(yè)生意愿直升人數大于初中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確定初中招生結果;小學畢業(yè)生意愿直升人數不超過初中招生計劃的,應全部錄取,初中空余計劃由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采取電腦隨機派位方式組織招生。
問:如何保障義務教育階段隨遷子女入學?
答:近年來,我省一直實行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簡化優(yōu)化隨遷子女入學流程和證明要求,提供便民服務?!锻ㄖ肪S持政策延續(xù)性,繼續(xù)要求各地落實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入學政策,為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提供條件。
問:對特殊類型學生入學是如何規(guī)定的?
答:《通知》明確規(guī)定,對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依法保障其就近就便隨班就讀。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落實教育優(yōu)待政策。保障引進海內外高層次人才隨遷子女入學。
問:《通知》對普通高中招生怎么規(guī)定的?
答:近年來,我省普通高中招生一直實行“陽光招生”,明確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實行招生計劃公開、考生網上自主填報志愿、網上統(tǒng)一錄取?!锻ㄖ费永m(xù)以往政策,再次重申要嚴格落實普通高中“陽光招生”政策,并明確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tǒng)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同時,為促進教育公平,《通知》還明確,各市優(yōu)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到校分配比例不低于60%,進一步提高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學生升入優(yōu)質高中比例。
問: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圍是如何規(guī)定的?答:普通高中原則上不得跨市招生。確需跨市招生的,由學校申請,經學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雙方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共同協(xié)商提出跨市招生計劃,并報請省教育廳納入生源地招生計劃總數,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招生。
問:對于中小學招生入學中的違規(guī)行為如何查處?
答:《通知》規(guī)定,對違規(guī)違紀問題,嚴肅追責問責,發(fā)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于違反規(guī)定的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按照誰審批誰監(jiān)管的原則,對屬地學校招生工作監(jiān)管不力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未全部實行隨機派位錄取的,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