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免費清障救援”被寫入浙江省地方性法規(guī)。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浙江省公路條例》,這部將于9月1日起施行的地方性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對停留在高速公路主線上的故障車輛、事故車輛,高速公路經營者應當及時免費拖曳、牽引至最近出口外的臨時停放處,司乘人員應當予以配合。高速公路經營者承擔拖曳、牽引費用的事項,應當在高速公路特許經營協(xié)議中予以明確。(新華網(wǎng)5月18日)
近年來,發(fā)生在高速公路上的“天價救援費”事件層出不窮,雖遭到社會輿論口誅筆伐和窮追猛打,但它就像一只打不死的小強,每隔一段時間就會冒出來刺激人們的神經。
從理論上講,只要收費項目規(guī)范、收費標準合理,就不該出現(xiàn)“天價救援費”;只要不指定救援機構,司機有機會“價比三家”自由選擇,“天價救援費”就沒有存在的基礎??墒?,理論上應該有效的辦法,在實踐中卻常常失效,收費標準遭到無視,權力尋租大行其道,“天價救援費”依然層出不窮。
怎么辦?免費救援也許才是最有效的辦法,也是終極舉措。它徹底堵住了收費的口子,無論是“有關部門”及人員還是救援機構或修理廠,便再也沒有空子可鉆。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故障,只須接受高速公路經營者的免費救援即可,司機再也不用擔心成為待宰的羔羊。此舉的意義在于:高速公路救援由收費變成免費,從市場化服務變成一項公共服務。高速公路車輛救援公益化,浙江帶了一個好頭。
有人可能會問,車輛出現(xiàn)故障,拖車的錢難道不該由司機自己承擔嗎?實際上,這筆錢可以由司機承擔,也可以由高速公路經營者承擔,即使由政府財政承擔也未嘗不可。個中道理,如同人們遭遇險情時求助110,可以獲得警方的免費救助。司機平時繳納了這稅那費,當車輛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故障時,政府或高速公路經營者提供免費救援亦在情理之中。同時,這一免費服務并不會被濫用,因為沒有誰會為了免費而故意讓車輛發(fā)生事故。 將高速公路車輛救援公益化,浙江已經先行一步,但愿其他地方也能陸續(xù)跟進。即使暫不實行免費救援,至少應嚴格規(guī)范收費項目和標準,嚴厲打擊亂收費及背后的權力尋租,以徹底遏制“天價救援費”亂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