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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舉報經查證屬實 最高獎勵30萬元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記者 劉友旺 2021年12月07日 07:40

  12月6日,婁煩縣公安局發(fā)布消息,在“冬季嚴打整治百日會戰(zhàn)”中,該局成立了以禁毒大隊牽頭,交警、巡警、派出所參戰(zhàn)的禁毒整治工作專班,全方位推進禁毒專項打擊整治工作。同時,該局發(fā)布舉報涉毒線索獎勵通告,群眾舉報經查證屬實的最高獎勵30萬元。

  為此,婁煩警方將開展全面排查,由禁毒大隊組織派出所、交警對轄區(qū)居住的476名吸毒前科人員、大貨車司機,以及寄遞業(yè)、娛樂場所、重點企業(yè)等從業(yè)人員全部進行尿檢、毛檢排查。目前,警方已排查吸毒前科人員121人、大貨車司機206人、場所從業(yè)人員78人。同時,緊盯線索精準打擊,以摸排為基礎,緊盯重點環(huán)節(jié),嚴打各類涉毒人員、脫管失控吸毒前科人員。

  婁煩警方還出臺了《舉報涉毒線索獎勵通告》,由各派出所在轄區(qū)村莊(社區(qū))、人員密集場所、企事業(yè)單位等進行張貼,營造濃厚的嚴打整治氛圍。

  根據通告,凡是向公安機關舉報種毒、制毒、販毒、吸毒等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屬實的,視情形予以獎勵。其中,舉報毒品犯罪活動或者線索的,根據繳獲毒品或者易制毒化學品的數量,視情形獎勵1000元至20萬元;舉報制毒工廠的,每查處一家,根據抓獲犯罪嫌疑人數、繳獲毒品及制毒前體、配劑數量等情況,視情形獎勵2萬元至20萬元;舉報聚眾吸食毒品人員的,根據查獲人數,視情形獎勵500元至2萬元;舉報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的,公安機關每抓獲1人,獎勵500元;對符合多項獎勵的同一舉報,合計最高獎勵金額可達30萬元。

  公安機關承諾,將對舉報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對泄露情況或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一經查實,對直接責任人和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關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舉報人必須如實向公安機關舉報違法犯罪線索,嚴禁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違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舉報電話110或13934552863;來信舉報地址:婁煩縣公安局禁毒大隊,郵編030300;實地舉報地址:婁煩縣公安局禁毒大隊216辦公室。

(責編: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