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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就業(yè)后公積金怎么辦? 跨省通辦需要哪些材料?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賀娟芳 2021年12月30日 07:38

  住房公積金制度惠及的人群越來越廣,市民在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等過程中,也會遇到一些常見問題;12月29日,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就市民咨詢較多的熱點問題作了詳細的整理解答。

  調動工作后公積金怎么辦

  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了勞動關系,住房公積金賬戶內還有余額,該如何處理?公積金中心回復:如果已重新就業(yè),可以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如果目前還未重新就業(yè),可以使用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余額償還公積金貸款。此外,如繳存職工未重新就業(yè),住房公積金賬戶離職封存滿6個月且無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以通過住房公積金個人網廳和太原市“手機公積金”APP自助辦理銷戶提取;也可本人持身份證、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住房公積金配套的銀行卡(折)至所屬分理處或管理部柜面辦理。

  如果是一名新參加工作的員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跨省通辦”需要哪些材料

  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職工在非繳存城市購買自住住房(包括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可以向購房地城市中心設立的“跨省通辦”窗口異地申請?zhí)崛∽》抗e金。辦理要件如下:購買自住住房需要的材料有:購房權證(原件)(法定購房權證的登記日期為2015年1月1日之后);購房發(fā)票(或者收據);職工本人身份證;購房人或者配偶的戶籍地與購房地一致的戶籍憑證(或者配偶在購房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憑證),繳存憑證可以是紙質版,也可以通過繳存城市中心的網廳、APP等渠道獲取;結婚證或者同一戶口的戶口簿;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繳存住房公積金配套銀行一類卡/折。

  公積金余額如何查詢

  公積金賬戶余額查詢有6種方式: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下載太原市“手機公積金”APP;登錄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業(yè)務網上大廳;持身份證到住房公積金中心任一業(yè)務承辦機構柜面辦理;可以撥打12329服務熱線通過語音提示進行查詢;持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在本市范圍內交通銀行的多媒體機進行查詢。

(責編:張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