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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噪聲擾民 格格多方協(xié)調按下“靜音鍵”

來源:太原晚報 作者:韓睿 2024年12月09日 07:26

  眾所周知,早上的噪音最擾民,弄不好還可能影響一天的工作效率和生活心情。不少居民就面臨此類困擾,求助屬地社區(qū)。格格們聞“聲”而動,結合民法典等法律法規(guī)進行勸阻調解,還居民一個安靜的清晨。

  喇叭叫賣

  12月4日,機床西社區(qū)網格員張玲接到晉安西街4號院居民反映,樓下新開的早餐店每天清晨6點多就開始用高音喇叭循環(huán)播放叫賣聲,非常影響居民的正常休息,希望網格員幫忙勸阻協(xié)調。

  張玲接到訴求后,立即前往早餐店調查,發(fā)現(xiàn)情況屬實,于是立即和店老板進行溝通,告知對方民法典中關于噪聲污染的法律法規(guī),他的此舉已違規(guī),如再繼續(xù)擾民要承擔責任。商家知錯就改,承諾今后不再使用喇叭進行播放。

  裝修噪聲

  12月2日,河北里社區(qū)網格員褚江接到河北里2號院李大爺反映,連日來每天早上6點多的時候,樓上居民就開始裝修房子,機器的轟鳴聲經常把自己驚醒,老人十分惱火,和裝修工人發(fā)生了爭執(zhí),但效果不佳,因此求助社區(qū)。

  針對此事,褚江和房東進行了溝通,指出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裝修有相對固定的時間,需要格外注意。房東表示馬上轉告工人照辦。連日來,李大爺表示樓上再沒有在早上進行裝修。

  孩子嬉鬧

  12月1日,并州東街23號院居民李阿姨致電營盤社區(qū)表示,每天早上6時,樓上的孩子就開始嬉鬧跑跳,自己和家人數(shù)次被吵醒,和對方溝通時兩家鬧得不歡而散,只得求助網格員。

  隨后,網格員王惠、郭燕飛到現(xiàn)場進行調解,了解到樓上的2歲幼兒,缺乏自控能力,家長比較溺愛,沒有進行過多管束。網格員將兩家叫到一起,以民法典相關條例為依據(jù),引導雙方互相體諒換位思考。最終,兩家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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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針對此事,山西瀛遠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志東表示,民法典294條規(guī)定,不動產權利人不得違反國家規(guī)定棄置固體廢物,排放噪聲等有害物質。這一條款明確規(guī)定了不動產權利人(包括居民)有義務遵守國家規(guī)定,不得排放噪聲等有害物質,適用于居民樓之間、生活小區(qū)的噪聲污染情形。另外,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8條規(guī)定,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先進行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而噪聲污染防治法第59條、60條定義了社會生活噪聲,即人為活動產生的除工業(yè)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和交通運輸噪聲之外的干擾周圍生活環(huán)境的聲音。強調了全社會應當增強噪聲污染防治意識,自覺減少社會生活噪聲排放。第70條尤其指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等應及時勸阻、調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qū)域的社會生活噪聲擾民行為。所以,社區(qū)網格員是真正依法辦事,值得點贊。

(責編:張凱)